为认真贯彻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部署,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,近日,由县城管局、城乡规划执法大队、公安局治安大队、大树乡政府组织近200人的联合执法队伍,对鄱阳湖大道(原东山路段)违规建筑物、构筑物开展集中整治。
前期,执法人员已向业主送达《都昌县城市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,并耐心做思想工作,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,让违建商户了解到私自搭建建筑物、构筑物的危害,动员自行拆除各类违章搭建物,理解、支持并配合整治行动。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,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的,该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其予以拆除。
截至目前,共拆除鄱阳湖大道违规建筑物、构筑物20处,面积近2000平方米。(记者 刘洵)